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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知項目

繳費配合事項

  1. 新生應先完成註冊繳費後,再編班就讀。
  2. 小班繳費項目如下:
    項目學費雜費活動費午餐、點心費材料費保險費
    金額7,0002,3002,3004,7971,200175
    應繳金額:新台幣17,772元。
  3. 本縣自103學年度(103年8月)起提供設籍本縣之4足歲及5足歲幼兒就讀本縣符合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公立幼兒園者,免學、雜費(包含午餐、點心、活動、材料費,不包含保險費、家長會費、交通費)之補助。
  4. 請家長持繳費單到吉安鄉農會繳費(或超商、台銀臨櫃),完成註冊程序。收據請繳回班級老師。
  5. 小班繳費入園後,因故不就讀時,其退費規定:
    1. 註冊後開學前,所繳費用全數退還。
    2. 開學後,未逾一學期總日數3分之1者退還3分之2。
    3. 開學後,已逾一學期總日數3分之1,未逾3分之2者,退還3分之1。
    4. 已逾一學期總日數3分之2者,不予退還。
      ※ 餘規定事項詳如『花蓮縣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及『花蓮縣公立幼兒園招收不利條件幼兒優先入園實施辦法』。

教保與所務

  1. 為配合學習進度,請不要太晚來上課或經常缺席,讓孩子養成有始有終的良好學習態度。
    每日8:50前務必入園,離園時請於家長接回確認單簽名。
  2. 聯絡簿及學習單,請您隨時留意查閱,若有調查表或詢問卷,也請您詳細填妥交回。
  3. 每月辦理慶生會為當月小壽星慶生。
  4. 上課時間,家長有事需電話聯絡老師,請由辦公室轉達,避免影響教學。
  5. 幼兒及家長的資料若有變更(如身分別、地址、電話、手機)請即通知我們更改。
  6. 請讓孩子養成早睡早起的習慣,免得睡眠不足,影響上課情緒。
  7. 為了能讓孩子適應團體生活,建立良好生活習慣及學習態度,請家長配合各班老師的教育原則,有任何疑問可來電與教師商討。
  8. 非老師特別通知,否則請不要讓幼兒攜帶私有玩具、用品、食物、金錢入園。
  9. 吉安鄉立幼兒園作息時間表:
    時 間活動項目
    07:30〜08:20快樂入園
    08:20〜09:00晨間律動、戶外體能活動
    09:00〜09:30點心時間
    09:40〜10:10主題活動(團討、情境探索、創作)
    10:10〜11:20學習區活動(觀察、紀錄、操作、收拾、分享)
    11:30〜12:30午餐時間
    12:30〜14:00故事欣賞、鋪被時間、午休時間
    14:00〜15:00團體時間(衛生教育、生活自理、班級經營)
    15:00〜15:50點心時間(環境整理、收拾個人物品)
    15:50〜17:00快樂回家

日常生活用品及衣著

  1. 請為幼兒準備室內脫鞋、牙膏、牙刷、漱口杯、棉被、抽取式衛生紙、衛生口罩(備用)。 請讓幼兒穿著簡單樸素、舒適、耐洗、便於活動且容易穿脫之衣服
  2. 幼兒的私人用品(例如:外套、藥品、鞋子、背包、被子……)請務必寫上姓名,以免混淆或遺失。
  3. 若有特別關照孩子的事,請以書面告之、電話聯絡或由隨車老師轉達即可。
  4. 請不要讓幼兒帶危險物品,如:尖銳玩具、鉛筆、剪刀等入園。

衛生保健

  1. 陪伴幼兒於飲食前,遊戲、如廁、擤鼻涕、玩玩具後洗手。
  2. 培養幼童於入所前在家中排便的好習慣。
  3. 建議幼兒書包內準備一套衣物,以便更換(如尿床,衣褲濕掉、天氣變化),保護幼兒健康。
  4. 幼兒生病或身體不舒服,應就診,在家中休息。
  5. 幼兒生病服藥期間,早晚請按時在家中用藥,以維藥效。
  6. 中午幼兒如需服藥,請家長裝好當天餵藥份量,並請詳填托藥單。
  7. 上下學小朋友應把書包背上勿手提,以免絆倒受傷。
  8. 幼童衣服請寫上名字,避免遺失。

在日常生活裡我們希望您協助事項

  1. 養成幼兒起居規律及良好的生活習慣,晚間不宜超過10時入睡。
  2. 限制幼兒觀賞電視時間,並選擇具有教育性或益智性的節目,以啟發其心智。
  3. 幼兒活動量大,頭髮以清爽為原則,如留長髮,請家長為幼兒梳理整潔。
  4. 讓孩子學會自理生活,如洗手、刷牙洗臉、進食、如廁、穿鞋穿衣、收拾玩具、收納等。
  5. 讓幼兒學習做簡單家務事。
  6. 教導幼兒知道及會說自己的姓名、住宅電話、父母姓名、可能的話記住地址。
  7. 請家長多陪伴幼兒,並予親子共讀繪本,以增進親子關係。